宁波律师咨询
完美时空旗下律师公益网站
宁波律师咨询电话
132-0574-7000
电话:132 0574 7000
您的位置:康润>律师在线 > 房产纠纷 >
房产纠纷

因房子纠纷打官司需要多少钱?律师费与诉讼费怎么收?

因房子纠纷打官司需要多少钱?律师费与诉讼费怎么收?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房屋纠纷打官司解决的,依据房屋的价值交纳诉讼受理费和执行
房产纠纷

因房子纠纷打官司需要多少钱?律师费与诉讼费怎么收?
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房屋纠纷打官司解决的,依据房屋的价值交纳诉讼受理费和执行费用,房屋价值200-500万的,按照0.8%交纳受理费。

相关法律规定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

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
(一)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
1.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

2.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纳;

3.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

4.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

5.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

6.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纳;

7.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纳;

8.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纳;

9.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纳;

10.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
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
(一)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,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,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,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、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,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
1.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,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。

2.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;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1%交纳。

3.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,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,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
以上知识就是“因房子纠纷打官司需要多少钱?律师费与诉讼费怎么收?”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,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房屋纠纷打官司解决的,依据房屋的价值交纳诉讼受理费和执行费用,房屋价值200-500万的,按照0.8%交纳受理费。如果需要房产相关的法律帮助,请联系康润律师网房产律师咨询。

猜你喜欢
全站推荐阅读
最近更新
 
QQ在线咨询
工作时间
9:00 - 18:00
咨询热线
13205747000
0574-56792133
×